尊崇宪法权威 践行法治信仰——华理曙光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4周主题升旗仪式
发布时间:2025-12-01 来源:曙光中学

12月1日,为迎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,我校举行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四周“尊崇宪法权威 践行法治信仰”主题升旗仪式,由高一七班阎思霏、吴艾泽主持,全体师生共同接受宪法精神的洗礼。

此次活动响应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联合部署的2025年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要求,特邀学校法治副校长、奉贤派出所副所长董召华警官作宪法宣传教育。

董召华警官以“宪法是什么”为切入点,将法律体系比作参天大树,形象阐释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核心地位。他从宪法与青少年成长的密切联系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、倡导青少年争做宪法忠诚卫士三方面展开。此外,他结合分管工作,特别强调了远离危化品的安全要求,提醒同学们杜绝私自购买、储存危化品,规范参与实验操作。

仪式中,师生们深刻认识到遵守校园纪律是守法的起点,维护集体秩序是践行宪法精神的开端。从课间不追逐打闹、晚自习保持安静,到宿舍按时作息、爱护公物,每一个日常行为的规范,都是对宪法精神的具体践行。

此次主题升旗仪式让宪法知识深入人心,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。大家纷纷表示,将以实际行动坚守宪法信仰,弘扬法治精神,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。

 

尊崇宪法 守护安全 让青春在法治阳光下绽放——奉贤派出所副所长董召华发言(节选)

        首先,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基本问题:宪法是什么?简单来说,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如果把我们的法律体系比作一棵参天大树,那么宪法就是这棵大树的根基,所有的其他法律,比如我们熟悉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教育法》、《刑法》、《民法典》等等,都是这棵大树上生长出的枝叶,它们必须以宪法为依据,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它就像我们校园里的总规总纪,是所有具体班规、行为规范制定的基础和依据。

一、宪法与我们青少年的成长
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,我将从我们师生关系最密切的几个方面谈谈宪法是如何具体“守护”我们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,宪法保障我们受教育的权利。《宪法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” 这一条规定,奠定了我们每一位同学能够坐在这明亮教室里学习的法律基础。它意味着,国家有责任为我们提供教育的机会和条件,保障教育公平。而老师们辛勤耕耘,传道授业解惑,也是在帮助国家履行宪法所赋予的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,宪法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。《宪法》第三十八条庄严宣告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。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、诽谤和诬告陷害。” 这一条在校园里尤为重要。它反对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、语言暴力、网络暴力。无论是同学间的恶意起绰号、孤立排挤,还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、恶意P图,这些行为不仅违背道德,更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犯,是与宪法精神相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,宪法赋予我们言论、出版、集会等自由,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界限。《宪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。在校园里,这意味着同学们可以在课堂讨论中畅所欲言,可以在社团活动中发展兴趣,可以在校报校刊上表达观点。这是培养我们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保障。然而,宪法所赋予的自由并非绝对的自由,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四,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,引导我们承担责任。宪法在赋予我们广泛权利的同时,也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。例如,第五十三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保守国家秘密,爱护公共财产,遵守劳动纪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。”对我们学生而言,遵守宪法和法律体现在遵守校规校纪、遵守交通规则、远离违法犯罪;爱护公共财产体现在爱护学校的桌椅、仪器、图书;遵守公共秩序体现在食堂排队、集会安静、文明上网;尊重社会公德体现在诚实守信、乐于助人、孝敬父母。

二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

        懂得了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规定的义务,我们还要学会识别和防范生活中的违法行为,用宪法和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是防范校园欺凌。 前面提到,欺凌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,严重的可能构成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甚至《刑法》的违法行为。如果遭遇欺凌,不要沉默忍耐,要勇敢地向老师、家长或者我们公安机关报告。旁观者也不应冷漠,一句劝阻、一次报告,都可能阻止悲剧的发生。

        二是警惕网络陷阱。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。宪法保障我们的通信自由和秘密,但利用网络实施诈骗、传播淫秽色情信息、侵犯他人隐私、散布谣言等行为,都是法律所禁止的。同学们要增强网络素养,不轻信、不盲从、不传播,保护好个人信息,远离不良信息,做负责任的网络公民。

        三是杜绝不良行为。 一些看似“小事”的不良行为,如小偷小摸、强行索要财物、打架斗殴等,如果不及早纠正,很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。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明确规定了旷课、夜不归宿、携带管制刀具等属于不良行为,都需要及时矫治。

        四是远离毒品侵害。当前涉毒分子手段不断翻新,通过“跳跳糖”“奶茶粉”等伪装成毒品进行诱导,一些同学因好奇心驱使、交友不慎误入歧途,不仅自身健康遭受毁灭性打击,还会给家庭带来无尽痛苦,更会触碰法律底线,最终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。宪法赋予我们享受美好生活的权利,也要求我们自觉履行远离毒品的法定义务,希望同学们都要牢记“珍爱生命、远离毒品”。

三、争做宪法忠诚卫士

        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,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宪法,如何践行法治精神呢?

        第一,要学习宪法,尊崇宪法。 希望同学们利用思政课、班会、课外阅读等多种途径,主动学习宪法知识,理解宪法原则,领会宪法精神。要将对宪法的尊崇内化于心,深刻认识到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,是必须遵守的国家根本法则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,要遵守法律,规范行为。 将法治意识融入日常行为。从认真遵守课堂纪律、宿舍管理规定,到诚实守信对待考试;从尊重老师、团结同学,到爱护环境、节约资源。每一件小事的坚守,都是在践行法治精神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,要运用法律,维护权益。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比如,遇到校园欺凌要及时向学校、派出所、家长求助。同时,也要学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,不做侵犯他人权利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四,要宣传法治,弘扬正气。 同学们可以争做 “普法宣传员”,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分享给家人、朋友,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,如模拟法庭、法治主题班会等,共同营造“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”的浓厚校园氛围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在所里分管危爆条线,借此机会想和同学们聊聊与校园安全、密切相关的话题——危化品,在这里,结合宪法提醒同学们以下两点:第一,源头杜绝,私自、购买、储存危化品,违反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,无论是网上电商平台、社交媒体,还是线下的小店、批发市场,同学们都坚决不要接触、购买;第二,规范操作,不私自进行实验,所有实验必须要在老师的指导下、在学校的实验室内进行,并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,实验用品也绝对不能带离实验室。

        希望同学们能把今天的宪法知识和安全要求牢记在心,落实在行动中,在未来,无论走到哪里,都能坚守法治底线,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。

 

撰稿:高一(7)班 徐菀婷 薛奕阳

拍摄:尤雯叶

审核:宋金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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